|
保安員發(fā)現異常物品后的處置方法保安員巡邏時發(fā)現異常物品后,應當根據初步判斷異常物品的不同類型,采取相應的處置方法。 1. 報告服務單位處置 對于疑似巡邏區(qū)域內的干部、職工或者居民群眾遺失遺忘的無主物品,先把物品名稱數量、特征等情況記載在巡邏執(zhí)勤記錄本上,代為保管在保安值班室。然后,迅速報告服務單位的有關領導,設法尋找物主予以歸還。 2. 向公安機關報警 對于疑似與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異常物品(如贓物作案工具等),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。特別是疑似爆炸物品,在報警的同時,要做好警戒工作,不讓他人靠近異常物品。 3. 設法抓捕歹徒 對于疑似歹徒潛入巡邏區(qū)域作案使用的交通工具或者作案工具,應當在對這些物品實施控制(守株待兔)的同時,加強區(qū)域的巡視查看,盡力捕獲歹徒。 如果執(zhí)勤區(qū)域有門衛(wèi)的,應當及時通報情況,協(xié)同行動,嚴格控制出門人員,阻止歹徒逃跑。如果沒有當場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,保安員應當將可疑的交通工具、作案工具及時送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。 4. 處置遺失物品 如果在巡邏過程中發(fā)現了遺失物品,如錢包、手機等,保安員應立即報告服務單位領導,查找失主。同時,要妥善保管好這些物品,以免被他人誤拿或丟失。失主領回物品時,應認真核對物品的相關信息,確認無誤后方可歸還。 5. 通知相關部門 對于發(fā)現的異常物品,保安員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。例如,在發(fā)現疑似爆炸物品時,應立即通知公安機關、消防部門和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,以便他們迅速展開調查和處理。 6. 拍照記錄 在處理異常物品的過程中,保安員應拍照記錄現場情況,包括物品的位置、特征以及處理過程等。照片可以作為證據,為后期調查提供支持。 7. 持續(xù)關注 在處理完異常物品后,保安員應密切關注相關區(qū)域的動態(tài),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(fā)生。同時,要總結經驗教訓,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。 8. 反思總結 每次處理完異常物品后,保安員應進行反思和總結,分析自己在處理過程中的優(yōu)點和不足,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業(yè)務水平和工作能力。 總之,保安員在巡邏過程中發(fā)現異常物品時,要保持冷靜,迅速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置。同時,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,共同確保服務單位的安全。 |